网络代运营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充分信任、谋求共同利益并在变化中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乙方负责甲方短视频平台上的推广、营销、运营服务,就甲方品牌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___2020__年__9__月__25_日起至___2021__年_9__月__25__日止。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将协商续签。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的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新媒体运营服务:
- 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互联网的经营规则下负责新媒体平台全线的营销策划、宣传,运营等工作。
- 负责的品牌的新媒体代运营、策划工作(中间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甲方承担)。
- 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甲方的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活动策划、海报设计、文案撰写、图文排版等)提供顾问指导服务。
- 乙方的成果以完成 5万元货值销售为最终考核业绩。至合同完成时间,未销售完成的产品由乙方现金购回。超额完成,甲方应给予现金奖励,奖励金数额由双方协商。
第四条、服务费用
- 乙方代运营服务费用为_100000__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服务费组成为:其中现金 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甲方产品货值(按供货价) 50000元。
- 付款时间:合同签定后,首付20000元现金。第四个月后付 20000元现金,第七个月付10000元现金。
- 代运营的服务费用不包含平台注册、平台认证、内容制作(如平面设计、平面输出、视频场景搭建)等第三方费用。
-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现金或银行汇款,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单位名称:北京乐都展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11010859768415XW;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三才堂42号8号平房4547;
注册电话:010-621258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
银行帐号:11001085800053009099
邮政编码; 100081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 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须给予相关协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度产品知识培训、产品素材、产品销售数据等。乙方以橱窗方式进行销售,甲方小店必须保证产品正常销售,由于甲方小店销售产品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合同签定后贰年。
第七条、其他
-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